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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批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公示

日期:2024-03-26 17:50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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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两定机构经营发展需要,部分省本级医保两定机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受理举报电话为:0451-1239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请举报人书面提供线索,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反馈。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3楼医保大厅

邮编:150036

附件:第二批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名单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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