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31 17:44 来源:省医保局
【字体: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推动医保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在读原文、重在领会精神实质、重在对标对表、重在联系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以上率下引领学、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化学等方式,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筑牢法治信仰。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局党组书记监誓并讲话,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邀请法学教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

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会前学法,在医疗待遇保障、医保基金监管等重大决策前,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等规定程序,促进了民主、科学、依法决策。积极发挥医疗保障专家决策指导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强化科学决策智力支撑。

(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效能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完善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体系,依法织密织牢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网”,2023年4月1日起实施《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出台《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落实《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推动医保社会监督。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民族药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民族药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健全统一部署、联合检查、案件通报、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

(三)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综合运用日常稽核、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抓好基金常态化监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对2.4万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是严格行使行政裁量权。依据《黑龙江省行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严格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等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国家医保基金行政监管执法试点,推动行政监管执法行为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用中国(黑龙江)、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系统,编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确保执法行为透明规范。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认真对照审核范围和审核内容,对未经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五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宽而有序、严而不苛,制定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明确了事项、情形、依据、配套监管措施和权力层级,梳理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5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5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5项,并在局网站对外公布。通过推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严格规范各级医保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平衡了“放”与“管”的关系,体现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原则,让执法更有“温度”。

六是深化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建设涵盖110条审核规则、覆盖150万个审核监控点的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在全省落地应用,推动医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

七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在全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一场启动会、发动一次媒体联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写好“三封信”、做好一次信用承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六进”宣传、组织一次短视频大赛等方式,强化医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二是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锻长板、补短板,着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医保立法。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办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优化环境。

(二)严格医保领域行政执法。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查处医保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三)加强医保领域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医保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医保法治宣传,促进医保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四)强化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突出职业道德和宗旨教育,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秦晓鲁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68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96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5439号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446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