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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批拟新增黑龙江省省直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日期:2024-03-26 17:58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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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省直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社医发〔2018〕6号)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黑龙江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实际,拟确认黑龙江省省直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8家和特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受理举报电话为:0451-1239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请举报人书面提供线索,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反馈。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3楼医保大厅

邮编:150036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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