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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四批拟新增黑龙江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日期:2024-08-27 17:21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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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58号)、《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黑医保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办理流程的要求,拟确认黑龙江省省本级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1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受理举报电话为:0451-1239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请举报人书面提供线索,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反馈。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3楼医保大厅

邮编:150036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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