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它文件 > 黑医保函

  • 736916951/2024-002819
  • 2024-12-10 10:28:24
  •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黑医保函〔2024〕83号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12-10 10:28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治统一和规范管理,经2024年12月3日省医保局第49次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医保规〔2020〕2号)。宣布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张喜艳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68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12393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96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5439号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446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