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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24-10-11 15:26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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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医保局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有关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需注明理由、依据)。

电子邮箱:yyfwglc@163.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省医保局医药服务处,邮编:150036。

附件:《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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