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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8-10 12:03 来源:基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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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省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3823日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理由、依据)。

    联人:郝成军,电话:0451-88830062

    电子邮箱:sylbzjjjjgc@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邮编150036


责任编辑: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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